消債條例前置協商專區
本機制實施起始日為民國97年4月11日。
前置協商為申請更生或清算前之必要程序,前置協商依債務人的實際償還能力量身訂做還款方案,請債務人親洽最大債權金融機構,勿輕信委託代辦。
 
前置協商申請人條件:
  一、只要您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或曾參與銀行公會協商機制協商未成立。
  二、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,營業額平均每月NT$20萬元以下自然人。
  三、有積欠金融機構債務者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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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辦理消債條例前置協商:
  請備妥以下七項文件後,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。
  一、前置協商申請書正本
  二、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  三、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正本。
  四、債權人清冊:
    1.須檢附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: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1個月之資料。
    2.其他債權人清冊:債務人自行填寫非金融機構債務(含民間債務)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
     未揭露之金融債務亦填寫於此表。
  五、近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(向各地國稅局申請)。
  六、近3個月薪資證明文件(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※請自行備妥)
   無前項者,出具收入切結書。
  七、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(向各地勞保局申請)。
   
  您可以上網獲得更進一步的前置協商資訊:
  銀行公會網址: http://www.ba.org.tw
  金管會網址: http://www.fscey.gov.tw
   
  本公司前置協商諮詢電話:(02)8761-6702
申請案件寄送地址:臺北市105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號8樓
收件人:大都會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前置協商組收
前置協商電子信箱: service_tw@metlife.com
   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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